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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
健保給付乳癌標靶藥物取消針劑數量限制

原本健保給付乳癌淋巴結轉移、HER2陽性患者,113瓶針劑標靶療法,相當於 55公斤 患者使用量,但超過劑量需自費。經過專家建議後,健保局已取消針劑數量限制,只要符合條件患者完全不需自費,可以完整使用1 年藥物。

健保局今年元月開放給付,經手術、化療後,HER2陽性且併發腋下淋巴結轉移的早期乳癌患者,使用113瓶針劑標靶藥物--賀癌平,作為預防復發。不過,台灣乳房醫學會秘書長曾令民表示,這樣針劑的限制當於 55公斤 患者所需的針劑量,若患者體重較重,多出的針劑量就必須自費;因此,多位專家向健保局建議,並經過協商,健保局取消13瓶的針劑量限制,只要符合條件的患者,可以完整使用1年藥物。

曾令民說,台灣1年約有75009000人新確診罹患乳癌,13期患者佔85,其中又有25%30%患者屬於HER2陽性,這類患者對於化療效果不明顯,復發機率高,存活時間也比陰性的患者短;因此,這類患者在手術、化療後,立刻接受1年的針劑標靶藥物,復發風險、死亡風險可降低近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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