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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
從南山案 樹立監理典範

2010-09-02 01:27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孫彬訓

  博智強烈措詞反問金管會,金管會官員昨(1)日表示,已決定的案件,不適宜再透過媒體隔空對話,有些不同意博智南山投資控股公司的真實理由,也不便言明。但金管會官員低調表示,能體諒博智、中策聯盟在多月努力後,卻未能通過此案的心情,難免會有激動的言語。

 金管會官員再三強調,南山人壽未來是否能健全經營,絕對會影響台灣人民及國家經濟、金融安全,金管會評估新買家的財務能力,及後續南山人壽需要增資的金額,絕對有顯著落差。官員強調,只能說南山案真的對台灣極為重要,金管會「會從南山案開始樹立監理典範」。

 至於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具名在
8月31 下午即電傳美國國際集團(AIG),請AIG繼續經營南山人壽的信函,據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截至昨日晚間8時多為止,AIG未有任何正式的回覆。金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吳當傑則指出,本周並沒有要跟南山人壽母公司AIG的高層會面,金管會依舊重申,會積極與AIG溝通有利於南山人壽未來經營發展的各項可行建議或方案,且金管會將協助南山人壽穩健經營,並維護保戶、員工權益及南山人壽的價值。

 金管會官員私下表示,AIG存放在信託帳戶的3.25億美元,並不是駁回的主因,只是證明AIG與博智間證明後續增資能力上,有些不足,即4年內若南山人壽RBC(資本適足率)達275%,AIG即可收回這筆錢,若第1年,南山人壽即出售部分高風險資產,將RBC衝上275%,不就馬上沒有增資保證。

 且據金管會內部評估,未來許多新措施上路,南山人壽因此可能有高額的增資需求,絕對不是博智、中策聯盟在花了21.5億美元,買下97.57%南山股權後,還能再籌資因應的。

 此外,博智也指出,保險局明知中間控股公司曾要找台銀當信託受託人,後來台銀沒有意願,保險局卻說博智沒有長期經營承諾;金管會官員也解釋,台銀為何拒絕當信託受託人?博智為何不找台灣其他金融機構?中間的原因不便言明。同時中策公司表示,有7成股份信託在「花旗集團信託公司」,但這家公司是否真是花旗集團100%持有的信託公司?公信力如何?博智只在8月初以非常簡陋的文件給投審會。

 至於是否要求台灣其他保險公司大股東有增資保證及股權信託?金管會也表示,監理是經驗的累積及改正,只能說南山案真的對台灣極為重要,會從南山案開始樹立監理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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