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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0]
疾病醫療費用…意外險不賠
記者陳怡慈整理/經濟日報
生活中風險無處不在,最近發生的台鐵爆炸案,造成25名傷患,其中四人重傷在加護病房;強颱尼伯特重襲南台灣,造成三死300逾人受傷;而時入暑假,又常看到多則孩童因戲水不慎溺斃的意外新聞。

 

轉嫁意外造成的傷害,可靠意外險來預防。意外險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許多民眾會把意外險與醫療險搞混。以為只要是自己沒有預期到的事故就叫意外,且往往誤認所有醫療行為都可以透過意外險所含的「意外醫療」項目來理賠。意外險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才能理賠:外來、具突發性、非由疾病原因所引起。

 

意外險給付因意外所導致的醫療行為及相關費用,如颱風吹倒招牌砸到自己、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空難、台鐵車廂爆炸等,都符合意外險理賠的範圍。疾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不能透過意外醫療獲得理賠。

 

投保意外險之所以必要,因為它可有效補充台灣社會福利制度。台灣的勞健保制度,讓國人可透過勞保,保障了生老死殘的風險;而健保則保障了病所產生的花費。

 

投保意外險也是對自己和家人「愛的責任」的一種表現,但許多民眾會問,要購買多少意外險才算足夠?建議可根據自身收入、家庭生活開銷水準來衡量。

 

如果是經常搭機出差海外的商務人士、或搭乘交通運輸工具較頻繁的外勤族,都可以適當調高相對應的保額。意外險依據意外的輕中重分成三種理賠項目:意外醫療、意外傷害住院及身故殘障。民眾挑選時,可依自身及家庭的預算及需求進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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