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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5]
重大疾病險 認清甲乙型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台灣前十大死因中屬重大疾病死因的就高達七項,因此,除了養成良好作息及飲食習慣,防止重大疾病上身外,金管會建議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利用重大疾病險轉嫁罹病後的經濟風險。

全球人壽表示,若家庭經濟支柱者罹患重大疾病,初期可能因請長假就醫而喪失家庭主要收入之來源,或者出院後的用藥及照護不屬於醫療險給付範圍內,須額外支出醫療費用,對一般家庭的經濟狀況來說恐吃不消。

金管會則提醒民眾,投保重大疾病險須注意下列三大事項,包括七項重大疾病項目用語自105年起已修正為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殘障、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並標準化定義(稱為甲型商品),以減少保戶購買時的困擾;其次,七項重大疾病中的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及癱瘓依病況分為輕度及重度,讓罹患重大疾病的保戶在病況較輕的初期也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理賠(稱為乙型商品),以應付醫療初期的費用。

另外,甲型商品因未進行輕重度分級,且其中四項疾病程度僅為乙型重度,因此,保險費較乙型低廉,適合保險費預算有限,但想移轉重大疾病風險的民眾,建議民眾投保前可先了解甲乙型疾病及理賠定義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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