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您的位置:略過巡覽連結首頁保險新聞

[2017/4/5]
防竊盜險詐保 產險公司、監理站最快1個月內連線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聯合報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詢問金管會,針對不法集團買高檔車「詐保汽車竊盜險」,交通監理單位到底何時可與產險公司完成連線?他說,不根除這類詐保行為,竊盜險損失率若提高,產險公司「加保費」,還是由全體車主承擔。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李滿治在答覆時說,保險局須與交通警政單位再確認,但應該可在「1個月內」、即4月底前完成連線。

江永昌在質詢時說,自2010年起,就出現這類型詐保手法,不法集團主要挑高單價進口車下手,先向產險公司投保竊盜險,投保後沒多久,就向警方報案說汽車失竊,並向產險公司申請竊盜險理賠。

由於目前汽車失竊報案後,尋車期卅天,卅天內尋獲,產險公司不用賠,「超過卅天」若找不到車,產險業會理賠,但這台車也必須在「監理站」註銷車籍;不法集團的手法是,一超過卅天,即申請理賠,但沒多久,就找到車子(因為根本沒失竊)。

不法集團會先向警方報備已找回車輛,拿到警方開出的「尋獲證明」後,立即去監理站「重新領牌」,領牌後隨即轉賣給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除先前的竊盜險理賠金外,再加上賣車所得,可現賺兩手。

由於失竊車尋回後,目前監理站「只通知車主」,不通知產險公司,也導致產險公司經常「白賠」給不法集團。去年底行政院與金融業座談會中,交通部在會中同意,將以3個月時間建置針對尋獲的失竊車,追加「註記」機制,且各地監理站要「同步連線」通報產險公司,讓產險業可對這些車輛主張退還保險金或處分,以維護業者及大眾權益。

但「3個月」期限快到,相關單位似乎還沒進展。江永昌今天質詢時要保險局也須顧全局,催促相關單位,免得詐保行為全體投保大眾利益。李滿治答覆時說,會與交通警政單位再確認,應可在1個月內完成連線。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