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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0]
買車險 不一定要「套餐」

 

 
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進入夏季買車旺季,產險業者提醒,購車時也別忘了投保相關保險,尤其是最基本的車體險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險。

民眾購入新車時,通常會一起投保車險強化保障,有些業務員還會順便推銷「全險套餐」內容包括車體險、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汽車責任險、汽車乘客責任險、竊盜險與汽車颱風洪水險。

產險業者表示,民眾規劃車險時,最好還是依照個人需求並衡酌經濟狀況,最基本的車體險與第三人責任險應優先投保,不一定要對業務員推銷的全險套餐照單全收。

以車體險為例,主要可分為甲式、乙式及丙式三種,其中甲式車險承保範圍最大,保費也是三種險種中最貴的。

和泰產險指出,甲式車險的承保範圍涵蓋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導致的損失,以及第三者的非善意行為與不明原因的造成的車損。

至於乙式車體險則排除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及不明原因的車損,範圍比甲式小;丙式車體險,承保範圍最小,僅限於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經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即可獲得理賠。

另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也是必保的險種。和泰產險表示,當發生事故時,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財損部分,保險公司可就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以外部分,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舉例來說,假設駕駛人在倒車時,不慎撞到後方車輛車門,造成對方車門凹陷或是轉彎時不慎與直行機車碰撞,導致騎士受傷就醫,若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就可啟動賠償機制,由保險來承擔第三人的人身及財物損失。

另外,台灣每年7、8月是颱風旺季,車主若擔心愛車因颱風或豪雨侵襲,泡水或遭路樹、電桿壓傷而求償無門,也可考慮加保颱風與洪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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