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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5]
強制車險 費用限額2萬
強制車險 費用限額2萬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金管會大幅翻修強制車險的法規,其中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是,現行規定因車禍而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強制車險就賠2萬元,現改為「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的交通費合計不可超過2萬元,預計7月上路。

金管會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主要有三大修正重點:

一、強制車險的醫療交通費用上限為2萬元。二,民眾如果到營業處所、網路投保強制車險,要給予折扣優惠。三,保單到期前3個月內,車主若有違規肇事及酒後駕車紀錄,將於下一期(再隔一年)保險費中反映加費,一次酒駕紀錄保費就要增加2,100元,第二次更大增4,200元且隨記錄次數增加,保費就會累加上去。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過去強制車險的規範,常讓民眾以為往返門診的費用是2萬元,但轉診或出院的交通費並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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