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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四歲兒童診察費加成給付20%

2010/11/23 自由時報 記者魏怡嘉

為提高兒童醫療照護品質,健保局計畫自明年起提高兒童門診診察費二十%加成給付對象到四歲兒童(原上限三歲),不過,醫界擔心重症兒童醫療將受到影響;另遲緩兒未滿二歲者,標準復健及精神治療費,健保支付點數加計三成,二(含)到六歲則加計二成。

健保局官員表示,自健保開辦以來,健保局即針對六歲以下兒童的急診及住院診察費、住院護理費、手術及麻醉費等支付項目予以二十%到六十%不等加成,九十八年更將這項加成提高至三歲以下兒童,預計於民國一百年時再提高至四歲以下兒童。

另考量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所需花費的時間及人力較一般成人為高,日前健保醫療給付協議會議通過,早療兒童復健治療及精神醫療治療費新增兒童加成給付,明年共編列二.三一億元,預估全年約有八萬七千名兒童受益。

健保局官員強調,先前醫界擔心兒童住院納入DRG(住院採定額包裹給付的方式),將使得重症兒童成為人球,健保局回應,已經依年齡層及DRG類別訂定其加成比率,其中最高可加成至九十一%,且今年醫院總額亦編列一億點作為調整新生兒中重度病床護理費、新生兒中重度病床診察費及嬰幼兒處置費之用,其中新生兒中重度病床護理費依原支付點數調高十七%,新生兒中重度病床診察費亦調高六%等。

對於健保局的回應,台灣醫學中心協會秘書長陳瑞英表示,這些加成給付在兒童住院納入DRG之前就已決定要做了,且這些加成給付是針對所有一般疾病及新生兒,換言之,將這些加成給付調整納入後,仍然無法解決重症兒童醫療實際支出與健保給付之間的大幅差距,重症兒醫療問題還是一樣沒有解決,仍會成為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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