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您的位置:略過巡覽連結首頁保險新聞

[2017/12/20]
【新壽行政公文】-自106年即日起,放寬部分商品受理規範
主旨: 自106年即日起,放寬部分商品受理規範,希知照。 說明:    一、放寬下述商品受理規範: (一)【放寬】 1、『幸福安康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1)放寬投保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的2000倍。 (2)開放受理嗣後附加。 2、『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1)放寬投保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的2倍,若計算出之投保保額未滿50萬元者,得以足50萬為最高投保金額。 (2)開放多數主契約可附加(除受理規定提及之險種除外)且受理嗣後附加。 3、『一年期手術健康保險附約』:開放多數主契約可附加(除受理規定提及之險種除外)且受理嗣後附加。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