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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存保條例修正三讀 外幣納入存保範圍

2010/12/14 王韋婷

立法院院會今天(14)三讀通過「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將存款保險保障範圍擴及存款利息與外幣存款,以避免存款人因為外幣不受保障,將存款轉換為新台幣存款,導致匯率大幅波動。

根據三讀通過的「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存款保險保障範圍增列外幣存款及存款利息。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國人投資管道多元,不再只有新台幣存款,修法擴及保障外幣存款,更可以保障民眾權益。她說:『(原音)現在國人的投資理財都比較多管道,存款不是只限於新台幣,也存了一些外幣,同樣都是屬於人民財產,只保有台幣才保險,其實是不公平,也不符合多元性投資理財的方向,所以政府就是為了保障人民一些投資權利,只要放在銀行,只要是外幣,我們都納入投保。』

存款保障納入外幣存款後,不但可擴大對國人的保障,也可增加外幣存款穩定,避免匯率不必要的波動。

此外,考量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帳戶大部分都不是小額非專業存款人,並非存款保險制度的主要保障對象,因此修法也排除OBU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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