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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7]
認清保險範圍 糾紛遠離
2011-01-26經濟日報洪凱音
平均每位國人,手中有超過兩張保單,但保險申訴率卻居高不下,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建議,民眾投保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範圍、理賠定義以及專業名詞,才能降低日後保險理賠糾紛。
為降低理賠爭議,錠嵂保險經紀人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建議,購買保險時,一定要掌握三天保單審閱權,即收到保單後,應立即檢視保單條款,當發現內容不符需求,可在收到保單的隔天起算十日內,以書面向保險公司提出行使契約撤銷權。
余婉琴指出,多數人只在意保險給付項目,實際上對保戶權益影響更大的是保險範圍,民眾投保時一定要了解保險範圍的名詞和定義。
以癌症險為例,癌症定義為惡性腫瘤,但許多癌症病人死亡原因是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併發症是否涵蓋在保險範圍中,這將是民眾選擇癌症險的重要考量。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應備齊保單條款約定的文件申請理賠。
若保險公司拒賠,可透過正常管道請求協助或提出申訴,切勿輕信保險黃牛,因為保險黃牛的介入只為在保險理賠中抽成謀利,反而損及保戶及家屬權益。
正當的申訴管道,包括保發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消基會等具公信力的民間機構居間協調。非理賠的保險糾紛,如不當銷售、業務員誇大不實等,則可透過金管會保險局或是各縣巿政府消保官協助處理。
而為有效降低申訴比率,金管會規範,產、壽險公司拒絕理賠案件須以書面方式「說清楚、講明白」,不能再一語含混帶過,若違反規定,最高可罰鍰300萬元。

保險公司主管表示,拒絕理賠提出的書面報告,必須清楚交代人、事、時、地、物,即被保險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發生什麼意外或疾病,因不符合哪些條款或情況,因而無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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