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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3]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引導壽險參與重大建設

2011-03-03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

興利100企業家建言 民國百年,不只回顧,更要有前瞻下一個百年的氣魄。馬政府已提出「黃金十年」的擘劃,但民間的感受是各部會還是忙於革除舊有弊端,忘了更重要的是應著手興利,唯有興利,才能帶給國家長治久安的發展。

許舒博:我一直都秉持一個想法就是壽險業必須有獲利才能維持穩定發展,因此擴大壽險業投資管道很重要,我建議政府引導壽險資金參與重大建設,若鼓勵壽險公司參與股權性投資,應開放壽險公司可出任被投資公司的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壽險業有高達12兆多元的資產,每年有9,000億元放在銀行的低報酬率放款,但銀行的高額定存利率僅0.3%,相較於壽險業對外投資至少應要求4%報酬率,等於是虧損的投資,這部分占整體壽險業資產高達12分之一。

馬政府提出「黃金十年」政策,計劃推出多項重大建設,但缺乏資金,應鼓勵民間投資。政府若想鼓勵壽險公司參與投資,就應該提出有投資報酬率的案子;否則壽險業只能單純投資,卻不能擔任任何公司的董監事,若有虧損,壽險公司只能自己吞下。但若同意壽險公司出任被投資公司的監察人或獨立董事,至少可以注意被投資公司的經營狀況。

再者,政府也可以發行建設公債,只要利率高一點,壽險公司就會買,但發債又牽涉政府舉債上限。

其次,金管會的角色,除監督管理外,也要有開路之責,讓壽險業有所發展,壽險業才能有資金確保保戶權益,才能創造監管機關、保險公司、保戶三贏局面。

例如,目前壽險業投資大陸房地產僅限自用,然而壽險業初到對岸發展時,規模大多不大,無法買下整棟大樓,但保險公司如果門面不夠大,就無法給保戶信心。建議開放壽險業在大陸投資可買整棟大樓,非自用的樓層可供台商承租,或發展台灣精品館相關概念之用。

另外,目前財務狀況不佳的壽險公司的海外投資比率相對受限,若持續限縮相關公司的海外投資上限,只會讓體質不好的公司更不好。主管機關應該給體質不佳的公司投資機會。

我也建議主管機關應與產業建立溝通管道,保險局長黃天牧對這點已有具體回覆,同意每月與壽險公會談談,未來希望可以讓壽險公會的常務理監事一起參加,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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