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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0]
明年報稅, 幼兒享2.5萬扣除額 !

行政院會昨(8)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若今(100)年立院會期完成立法,明年元旦起,每戶綜合所得淨額在113萬元以下者,家中25歲幼兒每人每年可扣除2.5萬元,估計全國有24萬戶受惠。 

台灣的生育率直直落,財政部希望藉由修訂所得稅法,增加國人生育意願。財政部表示,若順利完成立法,自101年申報100年度綜所稅時,納稅人2歲以上5歲以下的子女,每人每年可申報2.5萬元扣除額。也就是說,9699年出生的幼兒將優先適用。至於今年出生的嬰兒,則在102年報稅時適用。

為避免資源浪費,該政策也訂定排富條款,即減除幼兒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所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換句話說,只有稅率5%及12%的家庭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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