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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6]
歐元危機, 比次貸還棘手 !

歐元危機與引發2008年衰退的次貸危機存在相似之處,就是原本沒有風險的資產,卻部分或完全喪失價值。2008年時是擔保債務憑證(CDO),現在是歐洲國家公債。

 

遺憾的是,歐元危機更難處理。2008年的時候,美國有應對危機所需要的金融監管當局;現在,能應對當前危機的歐元區共同財政機構還沒誕生。創建共同財政機構是需要數個主權國參與的政治過程,這就是問題如此嚴峻的原因。由於缺乏設立共同財政機構的政治意願,且自從歐元問世以來歐盟的政治凝聚力已大為渙散,因此歐元危機並沒有顯而易見的解決方案。

 

缺乏政治決心導致問題不斷擴大,政治形勢也變得愈發不利於解決危機。但危機的壓迫往往使政治上不可能實現的事得以實現。在金融危機的壓力之下,當局會採取必要措施以維持體系完整,但通常只做到最低程度,而金融市場很快就發現這些還不夠。這就是危機接踵而至的原因。

 

歐元區共同財政機構的影子,可以在歐洲金融穩定機構(EFSF)找到。EFSF在2010年5月由歐盟27個成員國同意成立,原本應該是為整個歐元區提供安全防護網,但實際上已變成專門為希臘、葡萄牙和愛爾蘭三個小國的紓困方案提供資金。它的規模也不夠支持西班牙或是意大利等較大的國家,而它最大的缺陷就是純粹是一個籌資機制,花錢的權力卻握在成員國政府手中。這使EFSF對危機做出反應的效力大打折扣,因為它還要等候成員國的指令。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最近的裁決使形勢更是雪上加霜。

 

儘管該法院認定EFSF沒有違憲,卻裁定沒有德國下議院預算委員會事先批准通過,未來不得再為其他國家提供保證協助。這將大大限制德國政府應對未來危機時的彈性發揮能力。

 

按照目前形勢來看,危機已擴散到了西班牙和義大利—兩國償付主權債務和其它債務的能力日益下降,卻不能像希臘一樣以較低的利率借款。這將使它們最終陷入與希臘一樣的困境。即使歐洲央行(ECB)採取權宜之計,在市場上購買西班牙和義大利債券,這仍非長久之計。

 

另一方面,希臘政府越來越難以達到紓困計畫所提出的要求。監督該計畫的三巨頭—歐盟、IMF和歐洲央行感到不滿意;希臘銀行界在財政部最近這次公債標售中沒有全額認購,希臘政府的錢也漸漸要花光。

 

在這樣的環境下,有秩序違約或暫時退出歐元區,也許會比長期的痛苦好些。但目前對此卻毫無準備。脫序違約可能導致類似雷曼兄弟倒閉後那樣的崩潰局面,但這一次願意出手以穩定局勢重量級主管機構卻少了一個。

 

要解決危機,那就必須開始思考那些原本無法想像的事。首先要為希臘、葡萄牙,甚至愛爾蘭可能違約和脫離歐元區做好準備。

 

要阻止金融系統崩潰,必須有四套措施配合。第一,銀行存款必須獲得保護,否則銀行將會出現擠兌。第二,債務違約國家的部分銀行需維持運轉,以防止經濟崩潰。第三,歐洲銀行業體系須增資,且要接受歐洲體系的監督,而非個別國家的監督。第四,必須阻止災情擴及其它赤字國家的政府公債。

 

所有這些都需要錢,但是在現有安排下將無法獲得更多的資金,因此除了催生一個全歐洲的財政機構、賦予它徵稅和舉債借款的權力外,別無其他選擇。這將需要一個新條約,來把EFSF轉換為一個完備的財政機構。

 

(作者George Soros是索羅斯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編譯吳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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