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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明年起 保額、保價金強制擇優給付 !

為了讓壽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的標準趨於一致,金管會強制要求,從明(101)年 11起,壽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時,死亡保額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必須擇優給付。此外,若有所繳保費大於身故保額或保價金的情形,也要向消費者明確揭露。

保險局官員表示,以往並未強制規定死亡保額與保價金必須取其大給付保單受益人,但考量保價金屬於保戶的錢,因此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明確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時,保價金與死亡保額必須擇優給付,且這項規定將追溯至早期所有壽險保單。

此外,針對部分壽險商品可能在高齡投保時,出現總繳保費大於身故保額或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情形,金管會也在今年9月發文,要求壽險公司必須在商品簡介、要保書及保單條款上明確標示警語,提醒保戶注意可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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