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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外幣保單, 擬不列國外投資!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

保險業國外投資限額可望放寬,立委提案修保險法,將傳統型外幣保單保費收入,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也有立委主張將投資國外上限從45%提到50%,以提高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益。

據了解,對於傳統型外幣保單保費收入不計入國外投資上限計算,金管會不反對;至於國外投資上限提高到50%,去年底保險法修正時,已有立委建議,但金管會認為較無急迫性。

兼任壽險公會理事長的立委許舒博提出的保險法第146條之4修正案,上周二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已付委,將由財政委員會排定議程審查。

這項修正案主要放寬保險業國外投資限制,增訂傳統型(非投資型)外幣保單,在主管機關核准下,可以不計入45%的國外投資上限計算。

除此,立委蔡正元去年提出的保險法修正案,將國外投資上限提高到50%。

在國內固定收益投資工具不足下,壽險資金被迫移往不動產及股票,造成外界經常指責業者炒房等負面觀感,為導引保險業資金尋求穩健報酬,立委認為應放寬國外投資上限到50%。

這項建議去年底一度闖關失敗,未來財委會審查許舒博版本時有機會併案審查。對保險業者來說,直接將國外投資上限提高到50%的鬆綁效果最大,但阻力也較多。

針對外幣保單不列入國外投資額度,國泰人壽發言人林昭廷表示:「100%支持」。國壽的國外投資額度已經達法定上限的45%,該公司銷售外幣保單的時候,必須要小心翼翼,避免賣太多讓國外投資超限。

新壽發言人徐順鋆表示,外幣保單本來就不應該列入國外投資額度,因為這是一項業務,會賣多賣少,不是保險公司可以控管的。另外,外幣保單因為預定利率高,保費相較於新台幣保單便宜,對保戶也好。

林昭廷表示,國外投資報酬率約3%~3.5%,高於國內公司債利率約1.5%~2%。徐順鋆則建議應該要先提高對人民幣商品的投資。因為現在人民幣很強,若可增加投資,對業者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率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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