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您的位置:略過巡覽連結首頁保險新聞

[2011/11/10]
富邦人壽:新型態「特定傷病終身保險」兼具長看險功能 !

 

富邦人壽提供
 
全球人口正式突破70億大關,但讓許多西方人口學家憂心的不是人口爆炸問題,反而是由人口老化所引發醫療、社會照護成本增加的隱憂。根據內政部今年5月調查統計,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過10%,且老化腳步加快,16年後更將成為老年人口超過20%的「超高齡社會」,加上少子化趨勢,富邦人壽建議民眾,為了避免年老生病需要看護時,所須面臨龐大的資金負擔,應趁年輕及早規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自主規劃未來的照護需求!
 
每年固定給付保額10倍特定傷病保險金 減輕長期看護龐大經濟壓力
富邦人壽同步推出結合長期看護險的新型態特定傷病終身保險主附約保險商品─「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與「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不僅j有別於市面上傳統特定傷病險多為一次給付保險金後契約便終止,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每年只要生存」即按保額10倍給付至契約終止、保險年齡屆滿99歲或身故(詳如附表一);k繳費期滿即可享有特定傷病之終身保障;l確定罹病即免繳日後各期保費,且保單持續有效。除此之外,「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主約還兼具祝壽及壽險保障,倘若未發生任何理賠,保險年齡屆滿99歲或身故,可領取依條款計算的年繳保險費總和1.05倍祝壽或身故保險金。
 
「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及「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皆提供終身特定傷病保險給付,給付範圍涵蓋80%易致成長期看護狀態之特定傷病包括:1.腦中風、2.癱瘓、3.多發性硬化症、4.主動脈外科置換術、5.運動神經元疾病、6.重度類風溼性關節炎、7.阿茲海默病、8.帕金森氏症。除此之外,傳統長期看護險在申請保險金時,患者須定期親自到診才能開立證明,或須定期檢具專業診斷評量表,若認定病情改善,給付及豁免保費的部份即暫時停止;相較之下,富邦人壽以初次罹病依醫師診斷證明書或相關檢驗報告認定、且每年生存即可申請理賠,較為明確亦可省去罹病後的定期檢覆程序。
 
主約較一般長看險便宜三成 / 40歲男性投保附約保額3萬每天保費僅須約33元
富邦人壽表示,一般民眾常受限於預算而忽略規劃長期看護險,本次推出具備長看險功能的新型態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保費便較一般長期看護險便宜三成(註1)。以40歲富先生投保「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保額3萬元,年繳29,550元,繳費20年為例,倘若55歲不幸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全身癱瘓,如符合條款規定,除免繳日後各期應繳保險費,自保險事故日及其後每一保險事故之週年日富先生仍生存,每年還可繼續領取30萬元特定傷病保險金。
 
另外,針對考量預算或已投保終身壽險、健康險的民眾,富邦人壽建議可以「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輕鬆為原有的保障再加上一層防護;以40歲男性,繳費20年,附加保額3萬元為例,每年只要11,910元,平均每天只要約33元,未來罹患特定傷病時,除豁免保費之外,每年可領取30萬元的特定傷病保險金(附表二),減輕長期看護期間的經濟壓力。
 
富邦人壽提醒民眾,目前國內居家照護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完備,未來全民納保的長期照護險仍處在研擬當中,面對未來長期照顧所需花費,應即早正視長期照護的保障缺口,選擇終身給付的特定傷病保險,自主規劃未來照顧的需求,建議民眾及早規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建構安心樂活的高齡生活。
 
附表一:特定傷病及長期看護保險比較
類別
項目
富邦人壽
新型特定傷病保險
傳統特定傷病保險
長期看護保險
認定標準
8項,涵蓋80%易致成長期看護狀態之特定傷病
7~21項(依各公司商品設計而定)
1.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活動(6項),達3項且持續6個月以上者
2.     認知損害(器質性痴呆)
申請理賠文件
診斷證明書及相關檢驗、病理檢驗報告
診斷證明書及相關檢驗、病理檢驗報告或外科手術證明
診斷證明書、專業評量表、診斷符合長期看護狀態之相關病歷
照護金給付頻率
每年給付(至99歲)
限一次
限制給付次數
(依各公司商品設計而定)
 
 

附表二:富邦人壽安心照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主、附約範例說明

 
 
富邦人壽安心照護
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安心照護
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40歲富先生,保額3萬元,繳費20年,年繳保費
29,550元
11,910元
 
豁免保險費
 
特定傷病保險金
有/每年按保額的10倍(共30萬)給付
有/每年按保額的10倍(共30萬)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
祝壽保險金
有,依本保險標準體之標準保險費費率計算的「年繳保險費總和」的1.05倍,扣除被保險人累計已領取之特定傷病保險金總額後的餘額給付(註2)。
           
註1:各家商品架構及設計不同,保費比較基礎上以40歲男性,20年繳,每年固定領取12萬元看護金為例。
註2:若富先生領取之特定傷病保險金累計總額已達依本保險標準體之標準保險費費率計算的「年繳保險費總和」的1.05倍者,便不再給付。
註3:本商品均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