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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
海外突發疾病險,留意理賠三定義!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

旅平險須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險才能申請疾病醫療理賠,但須留意海外突發疾病的定義。

「海外突發疾病」定義有三要點,一是「非係以獲得海外醫療為目的」,亦即出國並不是為了要就醫診療,例如要出國換腎、器官移植等。

其次,出國前90天或180天以內,未曾接受過該項疾病之診斷、治療或用藥,無該項疾病的就診歷史;第三,需為必須即時在醫院或診所治療,始能避免損害身體健康之疾病。不過,若該項疾病已完全治療痊癒,而在海外期間再度發生者,亦視為突發疾病。

以現代人常見的氣胸為例,很早以前(出國前180天之前)就治療好了,但因搭飛機、氣壓高,在海外再度發生,這種情況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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