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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6]
強制險不賠, 那ㄟ按呢?

 

強制車險的理賠基礎採無過失責任制,以至於讓很多車主誤以為投保強制車險後便萬無一失,等到發生交通事故後,遭到保險公司追償保險金,才知道強制車險訂有代位求償的規定。

強制險承保公司是否進行代位求償,須視被保險人是否觸犯「五大天條」,根據強制車險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因為酒駕、吸毒、故意行為、犯罪行為或無照駕駛等過失而發生車禍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在理賠車禍被害人強制險保險金後,回過頭向肇事駕駛求償。

雖然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制,不過,產險公會理賠小組召集人丁榮光表示,強制車險屬於社會公益制度,如果被保險人犯下五大天條,仍能無條件透過強制險分擔部分理賠責任,將失去保險互助的意義。

產險公會車險業務小組召集人孫騰敏則是提醒,車主不見得完全了解車險保單的承保範圍,車禍肇事後雙方私下和解的賠償金額,可能不被保險公司承認。建議車禍發生後,先請警方完成筆錄及車禍現場示意圖,再將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後續理賠事宜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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