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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醫師:口服乳癌標靶藥 可多活14月
乳癌二線標靶口服藥劑昂貴,有病人付不起,為了不拖累子女,選擇轉到安寧病房,等待生命悄悄走到盡頭。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張正雄等多位醫師認為,只要藥物有效,健保就應給付。
 
張正雄估計,台灣現有約六萬名乳癌患者,其中大概一千二百人需要二線的標靶藥物延長生命,以二線口服藥為例,平均每人每月九萬元藥費,健保全額給付,每年增加健保支出十二億九千多萬元。
 
「醫師很難從支付費用多寡,衡量該不該救人命。」張正雄說,既然臨床實驗證明使用二線的標靶藥物有效,健保就應該給付,否則自費標靶藥物如此昂貴,大部分病人「吃不下去」。
 
他有一名病患三年前確診罹患乳癌,九個月前檢查報告乳癌復發,轉移肝臟,若自費購買二線的標靶藥物控制病情,每月花費近十萬,病患評估一段時間,不想拖累子女,申請住進「有健保給付」的安寧病房。
 
彰化市秀傳紀念醫院一般外科主任李岳聰認為,台灣乳癌醫療工作做得好,病人復發率下降,存活率提高,可能是健保不給付口服標靶藥物的原因。
 
有些病人買不起標靶藥物,變成吃吃停停,或「有多少錢,買多少藥」,醫師為此「能救多少,就救多少」,根據乳癌病人需求,「我們想辦法設計治療套餐,為病人省錢」,二線搭一線、化療,降低須自費的標靶藥物用量。
 
不過,他坦言,如果健保給付全部乳癌用藥,醫師可以更充分彈性設計治療套餐,延長更多病人的生命。
基隆長庚醫院癌症中心主任王正旭表示,口服標靶藥物臨床證實能延長乳癌轉移的病人平均存活期約十四個月,讓轉移性乳癌患者多了一線希望。

不過,醫界認為,健保給付標靶藥物標準不一,讓外界摸不透。一名醫師舉治療腎癌的某一標靶藥物為例,可能因為人數少,相對負擔低,健保局較易通過給付;乳癌病人多,加上健保財務吃緊,難怪乳癌用藥一再被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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