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生育給付條件放寬!勞委會昨(22)日通過勞保條例修正案,取消生育給付必須投保滿280天才能請領的門檻,且發放金額改為按胎數比例發給,預計明(101)年元旦上路。
勞委會表示,勞保條例修正案刪除勞保年資須滿280天及早產須投保滿181天規定,也就是說,未來只要加入勞保,生育或早產皆可領生育津貼,給付金額按生產前半年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30日,因懷孕而遭裁員的婦女也適用。
生育給付的發給方式將從按次改為按胎數比例發給,若被保險人生雙胞胎可領兩個月生育津貼,依此類推。生育給付請領規定放寬後,懷孕期間找到工作的婦女,不會因年資不足無法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也不會因已就業無法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而兩邊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