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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9]
代簽名惹爭議 ,未來買保單保戶須留簽名!

以後買保單,「簽名要確實」。金管會保險局要求壽險業建立「簽章樣式」制度,將先從「大戶」做起,在同公司累計壽險保額達2000萬、或郵政壽險單筆投保超過300萬元,這些客戶要在各公司留存簽章樣式卡,先「簽給保險公司看」。

壽險保單的「代簽名」爭議,一直不斷。為釐清是否是由保戶自己「親簽」買保單,金管會乾脆要保戶「簽給保險公司看」,因壽險業全體有效保單契約量已突破1億張,數量龐大,因此簽章樣式機制先從大保單做起,由大戶先留存。

保險局指出,壽險業招攬保單業務最大管道,就是「業務人員」,壽險公司過去都選擇相信業務人員帶回來的客戶簽名,「是真實的」,但仍常出現業務人員替保戶代簽名情況。只要「非客戶親簽」,該保單自始無效,為杜絕爭議,有必要建立「保險業簽章樣式」制度。

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說,保險局已選出「國泰、中國、新光、台壽、安聯、遠雄、南山」等壽險公司試辦。目前是先從舊保單開始留存「簽章樣式卡」,即在同一公司壽險保額已買到2000萬元的保戶先開始簽,但這些客戶比重不到百分之一。因此,未來會逐步縮小投保額度,讓適用範圍擴大,且新投保戶,也要納入。

保戶簽名如何到位?保險局指出,已符合條件的保戶,將由各壽險公司指派認證人員進行「保戶簽章樣式卡」認證作業,保戶當場簽名給該名認證人員留存,但認證人員不能是當初負責招攬的業務人員,亦即透過「第三方」認證,來確定是保戶親簽。

陳開元說,要求壽險業建立簽章樣式制度是為保戶權益著想,就像一般人去銀行開戶,也要留印鑑卡,而保戶留存「簽章樣式卡」時,可自行選擇簽名或蓋章,或二者同時留存。

若選擇簽名,會有簽名「樣式不一」的問題。有人現在寫正楷,但明天可能簽成「草書」,怎麼確認?保險局表示,會提供「簽樣卡變更」選項,若保戶覺得有必要變更簽名,可向壽險公司申請變更簽章樣式,變更後,原簽樣卡即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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