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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103年申報綜所稅 免稅額、扣除額調高

物價漲聲不斷,財政部昨(21)日公告納稅義務人103年度申報10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免稅額、扣除額全面調高,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約75億元。

財政部指出,免稅額每人從8.2萬元提高至8.5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從12.3萬元提高至12.75萬元。扣除額方面,個人的標準扣除額從7.6萬元提高至7.9萬元;有配偶者扣除額從15.2萬元提高至15.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從10.4萬元提高至10.8萬元。

此外,課稅級距及累進差額也一併作調整,財政部表示,原本第一級適用課稅級距為050萬元,調整後為052萬元,因此第二級以後的課稅級距也會跟著提高。再者,第二級的累進差額從3.5萬提高至3.64萬,第三級以後的累進差額也跟著增加。

舉例分析,年收入77.9萬元的單身上班族,選擇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原本應納稅額為27,040元(779,000-免稅額82,000-標準扣除額76,000-薪資扣除額104,000=所得淨額517,000,再乘以稅率12%-累進差額35,00027,040),調整後應納稅額為25,350元(779,000-免稅額85,000-標準扣除額79,000-薪資扣除額108,000=所得淨額507,000,再乘以稅率5%=25,350),節省1,690元。

 

附表 102年度綜所稅課稅級距、累進稅率及累進差額

級別

稅率

課稅級距(單位:元)

累進差額

1

5

0520,000

0

2

12

520,0011,170,000

36,400

3

20

1,170,0012,350,000

130,000

4

30

2,350,0014,400,000

365,000

5

40

4,400,001以上

805,000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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