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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102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 起扣點調高1,000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由於102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以及累進稅率調整,因此,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起扣點也將配合調高,以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為例,101年度每月薪資所得為68,501元至69,000元須扣繳2,010元,102年度則調高為69,501元至7萬元才須要扣繳2,010元。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薪資受領人若選擇依照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來扣繳稅款,扣繳人在每月給付薪資時,應就各薪資受領人有無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及全月薪資數額,分別按表列應扣稅額,扣取稅款;如果領薪者未依規定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應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依規定,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將免扣繳;此外,兼職所得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也免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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