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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30]
椅子絆倒猝死, 旅平險判賠2,000萬!

【文/葉惠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3.4.22王姓被保險人出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旅平險,100322日在中國大陸燈飾工廠被椅子絆倒,送醫急救無效宣告死亡,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拒,高等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應賠付2,000萬元保險金並加計利息,全案還可上訴。

保險公司認為,被保險人跌倒後短期間內發生昏迷死亡,且依據醫院抽血檢驗報告可判定生前應有心肌梗塞,顯示被保險人死亡是因心血管疾病所致,並非遭遇外來事故,因此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承審法官指出,根據法醫鑑定結果,王姓被保險人因倒地受傷致死具有客觀可能性,符合「意外事故」的外來性、突發性(偶然性)、意外性(不可預知性)等因素。此外,保險公司認為被保險人猝死,是因本身患有心血管疾病所造成,但依被保險人在醫院所作健康檢查報告,心臟並無明顯異常也沒有雜音,光從血液檢驗報告難以評估死因是心肌梗塞,或是心跳停止後心肌缺氧死亡所造成。

承審法官還依據證人描述表示,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聲音嘹亮,身體無異狀,忽因跌倒而猝死,無從認定與罹患疾病、細菌感染、器官老化衰竭等身體內部因素有關。

 法官最後依主力近因原則,認定被保險人死亡符合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意外事故」的保險範圍,判定保險公司應理賠2,000萬元保險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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