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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利變年金 改採差異化管理
2010-05-20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保險局將對利變年金採「差異化管理」!保險局長黃天牧19日在立法院,首度對利變年金商品發表看法,他強調,大型壽險公司資產區隔作得好,其承作利變年金還有獲利,保險局將針對資產隔離效果不彰、只想衝刺新契約保費的中小型壽險公司,強化對利變年金的管理。
     利變年金今年到4月底已在壽險市場大賣1,500億元以上,若以此速度,全年可能銷售超過4,500億元,部分壽險市場人士就指出,利變年金解約費用可能只收1到3年,承作太多,若客戶提早解約,可能有流動性風險,同時宣告利率較高,壽險公司未必有獲利。
     因此傳出保險局有意對利變年金降溫,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目前是每半個月了解一次利變年金的宣告利率及銷售量,並了解業者資金運用及資產區隔情況。
     黃天牧昨日被問及利變年金管理方式時坦言:「不必一棒子打翻所有人!」他強調,利變年金並不是壞商品,且在缺乏長年期投資工具下,短年期的利變年金也許可替壽險業者降低利差風險。
     同時,如國壽、富邦等都向保險局報告,其承作利變年金商品,公司仍有利潤,反而是一些中小型壽險公司為提高市占率、拿到更多資金,也推高利率利變年金。
     黃天牧強調,保險局會特別注意利變年金是否作好資產區隔,公司資金報酬率及準備金提存是否符合精算原則,同時不得用理財、存款等方式,行銷利變年金,若一切都沒有疑義,「不必特別去限制所有壽險公司,都不能作利變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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