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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2]
換工作 意外險保費跟著變?
念大四的小陳,老爸去年因公司裁員失業,近一年還在待業中,小陳為分擔家計,靠行開大夜班的計程車,為安全起見買了500萬元的意外險,結果發現,保費較原先在貿易公司作文書電腦工作的保費,整整高出一倍。
同樣保額,保費怎麼差那麼多小陳十分不解。原來,意外險不像壽險,保費與年齡無關,而與職業性質直接關連;職業危險程度高,保費就高。反之,保費就低。
評定職業與工作環境危險程度的高低,是依據壽險公會編定的『台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為依據,目前分為6大類,職業等級愈高者,表示危險性愈高,所需支付的保費也愈高。
這6大類中,保費最便宜的是屬於第1類的一般內勤職員;其次是第2類是各行各業的送貨、跑業務的外勤人員;第3類例如遊覽車司機;至於小陳開計程車房屬於第4類,僅次於第5類的車床工,及第6類危程度最高的飛航空服人員等。
從小陳的投保經驗獲知,在工作轉換愈來愈頻繁的今天,消費者在換工作後,同時應檢視意外險的職業類別適用性,直接攸關保險費支出與保險權益。
例如內勤工作轉為跑外勤的業務人員,由於危險程度增加,又未告知壽險公司,可能會面臨不符理賠的問題,因此,為了減少理賠爭議並提供家人完整的保障,消費者勿忘於轉換工作後,主動告知保險公司工作上的轉換。相反的,職業危險性大為減少,意外險的保費可節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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