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您的位置:略過巡覽連結首頁保險新聞

[2013/11/5]
僱主意外責任險 職災有保障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上班族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災害時有所聞,特別是藍領階級,面臨的危險性更高,金管會提醒企業主,可適時投保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移轉可能面臨受僱人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依法必須負起的賠償責任。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主要是承保被保險人的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金管會表示,僱主意外責任保險雖然屬於小眾保險,但對於規模經營不大的公司老闆,是規避風險重要保障,可以避免員工意外產生時,若需要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不會因金額過大,導致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產險業,一年收到的僱主意外責任保險件數僅約8萬件,但理賠率可達60%左右,對不少僱主提供了充足保障。

 目前市場上的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受僱人指的是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內,接受被保險人給付薪水工資而服勞務者,全職、兼職者都在含括在內,但年齡必須滿15歲。

 金管會指出,實際上這類保單條款均會約定企業主的自負額,因此於投保時,還是要詳細閱讀保單條款的約定內容,同時也有一些不負賠償責任的狀況。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