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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8]
《金融》保險詐領頻傳,金管會遭糾正

2010-06-27 16:4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詐領保險金的事件頻傳,監察院認為,金管會未能夠監督保險業者確實遵守法律規定,落實核保等內控規定,以致形成保險業界「核保從寬、理賠從嚴」的現象,讓投保民眾的權益受損,日前通過糾正金管會,要求改善。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是通過監委程仁宏、高鳳仙糾正金管會的提案,案文中指出金管會具有下列缺失:

 一、查核保險業者招攬及核保業務內控機制,未能杜絕業者重複性缺失,顯示相關作業仍有疏漏,有欠周延。

 二、針對日前發生的南投縣婦人林于如,涉嫌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案,事前未能監督保險業者確實遵行法律規定及落實核保等內控規定,案發後也未確實追究業者責任,均有怠失。

 三、金管會遲未要求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依法修訂該會同業規範,致無法發揮公會自律機制。

 四、金管會遲未彌補現行保險業務通報制度之闕漏,留給意圖詐領保險金者犯罪空間。

 監委程仁宏表示,林于如只提供一紙記載她婆婆的簡單薪資給付清單,核保人員未加查證,就認為林女有財力支付保費及有投保的需求,但金管會卻未追究。

從民國96到98年間,保險業者招攬缺失包括:要保書上沒有業務員簽章、未具業務員資格承攬業務、個人保件以團險費率計收保費、電話行銷以不當話術招攬業務等;核保缺失則有,核保人員不具資格、核保人員沒有核保專業教育訓練紀錄、要保書未經核保人員確實簽章等,缺失一再發生,顯見業者沒有落實內控機制,金管會查核作業上確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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