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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
保單轉換 原保障權益恐難追回

2010-06-29 01:14 工商時報 記者陳慧芳/台北報導

  經業務員慫恿保戶將傳統壽險解約,轉換至投資型保單的事件,層出不窮。壽險業者說,保單一旦轉換後,恐怕來不及反悔,因舊保單契約就已解約失效,保戶若想恢復原本權益,難度高,除非能夠舉證業務員當時的銷售行為不當,或是投保說明不清、造成誤導,否則難追回原有的保單權益。

 專家建議,若發生類似的情況,建議消費者可以先向壽險公司的客服中心反映,甚至進一步向保發中心和金管會保險局進行申訴。

 磊山保經業務總監林盈秀指出,投資型保單前幾年推出時,有部分壽險公司或業務員鼓勵客戶將舊保單解約,多為保單利率較高的傳統壽險,將其保單現金價值,轉換投保投資型保單。

 她分析,保戶有轉換的需求,可能因傳統壽險保費較貴,希望透過投資型保單壽險,用較便宜的保費買到更高的保額,投資型保單壽險保障是類似定期險概念,採取自然保費,比傳統終身壽險便宜不少,因此,吸引不少保戶願意將舊保單轉至投資型保單。

 壽險業者表示,「轉換保單」與一般保單所提供的「契約轉換權」,其實大不相同。「保單轉換」是指保戶將原有的傳統保單解約後,以解約金當作保險費,另外購買1張投資型保單的方式。

 至於「契約轉換」,就是保戶在符合保險公司規定下,向公司提出將原有保單轉換成目前仍在販售的險種,而且轉換後保單的『投保年齡』及『保險始期』與轉換前的保單皆相同。

 到底保單轉換後是否划算,須據「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規定,要保人在申請契約轉換時,壽險公司應同時製作契約轉換前後的利益比較表及相關權益說明書供要保人參考,消費者應詳細比較後再作打算。

 經代業者就說,一般不鼓勵已繳費多年且保單利率較高的舊保單進行轉換,保戶若是想增加壽險保障的話,應該用定期險、投資型保單的方式來增加保額。

 若是被惡意誤導進行轉換,造成權益受損,應向壽險公司客服中心反映,甚至可進一步向保發中心和金管會保險局申訴,不過,保單糾紛往往使人勞心費力,消費者無論是投保或轉換,均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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