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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2]
保代兼賣產壽險 保險局有條件放行

2010-07-09 00:57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局將「有條件」開放保險代理人可同時取得產險、壽險執業證書!也就未來經核准的保代公司,可同時銷售壽險及產險保單,不用同時成立2家公司分售產險、壽險保單。

 同時,在四處陳情求救後,年初爆出的國稅局針對保經、保代公司95、96年的帳,大查稅且要求以當年利潤18%補稅的問題,行政院8日已回函保代公會,表示已協調財政部從寬認定,只要保經、保代公司拿出95及96年的相關憑證,經國稅局認定後,就不用因非業務員拿佣金的問題補稅,業者表示,已鬆了一口氣。

 國內有1,000家左右的保經、保代公司,包括銀行通路設立的保經及保代公司,目前500多家保經公司可兼營產險業務,但保代公司原本被保險局認定是代表保險公司的通路,代理了壽險保單,就不能同時代理產險保單,但在保代公會要求下,保險局同意,未來採差異化管理,依保代公司規模、人員、內稽內控程度及以往表現,採核准制准許部分保代公司,可同時兼營產壽險保單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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