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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0]
壽險保額逾501萬, 買新保單需生調 !

/葉惠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4.02.19

為強化保險業對被保險人財務及健康狀況評估,金管會 保險局 要求保險業應將財務核保機制、生調體檢納入核保程序,今(2014)年 31日 起,壽險保額累計超過501萬元或傷害險保額超過2001萬元,將來要加買壽險保單時,保險公司必須派員了解當事人狀況,若壽險保額累計超過601萬元,則須出示財力證明。

金管會 保險局 官員指出,新標準是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現行的生調體檢、財務核保進行比對,採取截長補短的方式訂定。

以生調體檢為例,被保險人累積壽險保額達501萬元、傷害險(含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元、壽險加傷害險保額達2501萬元,壽險公司必須派員進行生存調查,此外,保件如果有異常表徵,保險公司也要進行生調體檢。

所謂的異常表徵,包括男性被保險人職業為家管、被保險人已屆適婚年齡仍未婚、獨居、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關係異常、受益人非被保險人直系親屬,例如在受益人欄位填寫業務員、小三等,一律必須生調。

至於財務核保部分,則是規定被保險人累積壽險保額達601萬元、傷害險(含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元、壽險加傷害險保額達2501萬元,若要加買新保單必須出示財力證明,以免發生詐領保險金的道德危險。

保險局官員表示,基於業務競爭,壽險公司核保有弱化的現象,當核保不嚴謹,道德危險案件就容易發生。 31日 起實施的生調及財務核保新標準,希望核保發揮獨立判斷的功能,減少道德危險案件,維護保戶權益及保險業形象。壽險公會則表示,正在搜集各公司的意見,如有窒礙難行之處,會反映給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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