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通路回饋補全期限作業時間不足,故自10/31起新契約信用卡及自動轉帳案件, 第2次扣款失敗之匯款補全期限更改為照會日+5個工作日(原第2次扣款失敗照會, 匯款補全期限為照會日+2個工作日)。 附檔:
為因應通路回饋補全期限作業時間不足,故自10/31起新契約信用卡及自動轉帳案件,
第2次扣款失敗之匯款補全期限更改為照會日+5個工作日(原第2次扣款失敗照會,
匯款補全期限為照會日+2個工作日)。